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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14:24

交通部两新规:对车主有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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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用户在4S店保养时,常听到4S店人把一句话挂在嘴上:“不在本店维修,出了问题不享受厂家质保政策。”但今后,4S店就不敢再这么说了,因为交通部刚出台的两个文件管住了他们。

 

8月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出笼,不久之后,由交通部、发改委等十部委牵头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终稿通过,预计将在9月中旬发布,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两个文,对车主有什么影响和好处呢?

这两项新规定,除砸开了汽车厂商之前处于几乎垄断后市场的铁锁之外,更重要的是对那些非厂家授权的维修保养机构松绑的同时也进行了规范化。另一方面则是曾经大家熟悉的“原厂配件”,这次真的是将由原厂配套零部件企业直供给所有的维修保养店了。

先看核心内容一:“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一内容,实际就是指车主或受委托修车的人,可以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而汽车厂家或经销商都不能够再横加干涉。

人所共知,4S店修车和保养的费用远远高于社会维修店。以10万元家用轿车的一次常规保养为例:4S店的价格基本在300元至500元左右,社会维修保养机构价格则在170元至200多元之间;而对于那些跑过2万公里以上的车来讲,包括发动机清理积碳、油路清洗、漆面修复等更为复杂的维修保养,4S店与社会维修保养店的价差更是达到了数百甚至过千元。

但在新规的制约下,未来的4S店售后与各类社会维修保养机构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这一局面下,4S店的维修保养费用也将有望与社会维修保养机构的价格逐渐拉平,

核心内容之二:对零配件供应商和社会维修保养机构在松绑的同时,将其规范化。除了要求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质配件”之外,还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统一存档管理,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这种局面下,零配件和维修记录追查制度,也能够让车主在非4S店保养后,随时可以就车辆维修的质量与返修频次与维修店进行追责,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简单地说,倘若你的车在一家路边店维修完之后,过了不到10天就发现问题再次发生,你可以要求路边店核查配件来源,或提供相应的维护记录索赔,而之前人们经常遇到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维修扯皮事件,也会随之降低。

总之,这一次对汽车厂商来说,未来的售后经营显然不能再搞“乱劈柴”了,而路边店卖出的1000元轮胎在4S店卖3000元的现象,相信也会逐渐绝迹。这项规定从实质上将进一步挤压经销商和4S店的利润水分。据统计,全国6000家4S店目前正面临巨额亏损或关门,那么这一规定出台,将是否成为压垮这些行将倒闭的4S店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我们在接下来的市场中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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